1996年前買了繁體版的《實用現代漢語語法》(劉月華等著),讀了幾頁便因內容繁瑣而束之高閣。
自己的母語漢語文法究竟是什麼樣貌,我自高中便深感興趣,在深入研究、研讀英語文法的同時,很難不把同一套英語文法的系統搬移過來,想直接套在中文上,給句子的每一個成份貼上如「主詞」、「動詞」等詞類標籤。
這樣的做法其實不對,這點在研讀另一本漢語語法書《漢語語法》("Mandarin Chinese--a functional reference grammar")(Thompson、Li著)時,我便有體會。該書寫得非常深奧、不好懂,比較像學術論文,但第二章直接點明漢語「主題明顯」的特性,深植我心。
今天,重新溫習該書對「主題」的探討,還是深感同意。此外,我直接跳讀第二十一章,看該書怎麼對中文經常出現連續幾個動詞和字句或片語的句子如何剖析,原文把這類句子稱serial verb construction,黃宣範翻成「遞繫句」。對這種句子的分析和歸類真的很重要,我終於覺得對自己的母語的文法有進一步認識。
讀完Thompson、Li,再重翻《實用》一書,竟然發現寫得密密麻麻、厚重的五百多頁裡,竟然未提到「主題」一詞,我在書中有關句子成份的探討和範例裡,也完全找不到像這樣簡單常見的句子:
我頭痛。
晚飯我已經吃了。
小明女朋友很多。
也就是說,看來劉月華等諸位漢語的老師和作者,不認為以上三個句子是可以合法出現的中文咯?
我猜測,此書會把第一、三句解釋成是「我的頭 痛」和「小明的女朋友多」兩句省略了「的」字而成的,所以主語還是「頭」和「女朋友」,至於「我」和「小明」只是形容詞。
那麼第二句呢?難道定要還原為「我的晚飯已經被吃了」不成?
果真如此,這根本是拿西方文法的架構來戕害中文啊!
一本教授、探討漢語文法的書豈能不區分「主題」和「主語」的?簡直不倫不類!
不管《實用》對中文其他方面的探討有多精闢,我已經沒有讀下去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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